2007年3月16日

通識音樂課程-樂教與教樂

摘要:
  長久以來,一般課程之教學目標與課程設計多著重於「知」的建構,也就是知識的傳遞,而由全人教育的觀點來看(黃俊傑,2001),通識課程若要朝向真、善、美的目標邁進,學生在佑、情、意、四方面都需要有平衡的發展。著重培養情意與美感教育的通識音樂課程,不但在「情」、「意」兩方面能夠以著力、「行」也是不應該忽視的部分。面對可能少有機會再接觸音樂課程的一群青、少年,如何增加並延續對音樂的興趣,達到促進個人身、心、靈各方面之均衡發展(Tupman, 1998; Henriksson, L. 1998),進而建立自己與他人和諧共處的關係,發展成熟與快樂的人生(吳庶深、曾煥棠、詹文克、梁忠軒,2002),實在給予通識音樂課程極為寬的發展空間。
  本文就音樂教育的發展方向、音樂與生活的關係與大專校院的音樂課程三方面加以探討,並提出通識音樂課程教學設計的六點建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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